通辽市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23 16:07

信息来源:

通辽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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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12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从通辽市统计局网站(https://tjj.tongliao.gov.cn/)下载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通辽市统计局联系(联系地址:通辽市行政中心1号楼13楼;联系电话:04755775247)。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以系统观念谋划政务公开,进一步强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发布,推进发布、解读、互动全流程联动,完善提升网站、政务新媒体、线上线下全渠道公开平台,不断推动政务公开信息更加透明规范、服务更加高效优质。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99条。其中包括:概况类信息291条,政务动态信息492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最新《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要求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群众的诉求有渠道、有答复。2024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8件,办结18件,结转至2025年办理0件,全部按照规定时限办理并给予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及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信息。规范统计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做好法定主动公开目录信息更新维护工作。其中机构职能、部门领导、工作规则、岗位责任人等栏目在信息变化后24小时内更新。二是做好信息公开保密性审查。规范文件公开办理流程,由起草科室(中心)提出文件公开属性初步建议,报局分管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审定。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认真做好合法性审查。网站编发工作采用规范人工审核+强化技术保障的双重手段规范工作流程。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多渠道、全方位公开各类信息,充分运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及时更新工作动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留言等。创优宣传方式,积极唱响统计好声音,通过图表、动画、视频等传统公共媒介与新媒体结合的方式在线上线下做好经济形势分析解读工作,中国信息报、通辽日报等纸媒、微信公众号刊发我局信息400余篇,特别是发布新中国成立75周年通辽市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11篇,宣传报道经济运行亮点成绩。

(五)监督保障情况

通辽市统计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各科室(中心)信息公开的职责和任务,落实主管、审核、公开、负责全流程要求。对网站发布的内容实时检查监管,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政务公开内容日常监测,加大监管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评议,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8

0

0

0

0

0

1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8

0

0

0

0

0

1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以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8

0

0

0

0

0

1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总体来讲2024年度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依然存在信息公开范围不够大,数量不够多,方式不够多样化等问题。

(二)改进情况:本年我局将以以上问题为抓手,从以下几点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一是扩大信息公开内容范围。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整理局机关和各科室(中心)所持有的政府信息,对现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和完善,以确保所公开的信息既合法合规又完整准确。二是严格把控信息发布。对发布稿件进行严格的审查和修改,包括语法、拼写、标点等方面的检查,以确保信息的表述规范、逻辑清晰,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以及“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规范信息采写、编辑、审核、发布等工作环节要求,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三是丰富数据解读方式。深入挖掘数据的内在联系、发展趋势和潜在影响,广泛运用各种生动、形象的方式,如文章、图解和视频来呈现和解读数据,增强数据的可读性和吸引力,充分揭示经济社会的实际情况,包括政策环境、市场动态、行业发展等,为数据解读工作注入新的活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通辽市统计局

2025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