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18 15:52

信息来源:

通辽市统计局

分享到:

发布时间:

2023-01-18 15:52


信息来源:

通辽市统计局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通辽市统计局编制了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12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通辽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5-8835247;传真:0475-8835272;通信地址:通辽市行政中心1号楼13;邮编:0280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通辽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着力提升统计服务能力,主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服务实效进一步提高,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主动公开

2022年度,通辽市统计局通过“通辽市统计局网站”主动公开年报、统计法规、党建、人事、财务、数据等各类信息499条。一是丰富平台公开。用好通辽市统计局网站、“通辽统计微讯”微信公众号和通辽广播电视台等官方媒体平台,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其中通辽市统计局网站公开政务动态信息333条,概况类信息18条,统计分析类信息95条;“通辽统计微讯”公开信息464条次,阅读量近14万次,综合影响力大幅提升二是创新公开方式。全年共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对全市经济运行情况进行主发布,并回答通辽广播电视台、通辽日报、中国通辽网等主要媒体记者问,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通过热心接待、及时倾听群众诉求和统计服务对象意见,接受市民各类数据咨询,及时回复网友留言和办理“12345”热线。在《通辽日报》刊登经济运行分析及工作动态6篇。三是畅通公开渠道。举办了“9·20”第十三届统计开放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宣传活动,深入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教活动,发放统计宣传资料1500余册,形成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通辽统计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7件,办结16件,结转至2023年办理1件,全部按照规定时限办理并给予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不断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渠道,使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二是不断完善政务公开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基本工作制度。对公开的信息由各科室负责人审核、党政办公室涉密审查、分管领导审核后再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及保密规范,做到发布内容准确无误。三是及时、准确公开统计工作信息。鼓励全局干部职工多写信息、写出好信息,定期通报各科室中心信息撰写情况,确保信息及时准确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通辽市统计局强化服务意识,畅通服务渠道,不断充实完善通辽市统计局网站栏目内容,定期做好网站平台的维护、更新,搭建公众互动平台,及时回应公众咨询。充分利用“通辽统计微讯”微信公众号,实时更新部门动态,多种形式开展统计数据解读和统计法治宣传。主动与电视台、通辽日报等媒体合作,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发布模式。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保障,由党组书记和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及时调整更新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日常工作机构设在局办公室,由党政办公室、科研宣教科和综合科负责,建立了党政办公室统筹协调推进,相关业务科室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

0

0

0

0

0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6

0

0

0

0

0

1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以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6

0

0

0

0

0

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2年度,通辽市统计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数据解读数量有待提升,内容不够详实,形式不够丰富。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平台建设。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加强主动公开内容审核,提供便利化的统计信息咨询服务,灵活运用文字、图表、视频等多种形式,积极响应社会大众的信息咨询需求。二是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性。各科室中心及时撰写信息分析,确保信息分析的时效性,及时发布最新的政务信息和统计分析,持续更新统计网站的内容。三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提升数据解读的科学性、舆情回应权威性、社会咨询满意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各项任务,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提升解读回应效果。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发布会、《行风热线》解读主动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针对市政府或者本部门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解读,确保各项政策有序施行。

         三是强化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增添新版块,确保信息分类明确,方便群众信息查询,提升信息公开内容、范围和深度。

 

                                                             通辽市统计局

                                                             2023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