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辽市统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9-08-20 00:57
信息来源:
通辽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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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通辽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通政公办字
[2016] 1
号)精神,现对本机关
2015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统计数据年限:
2015
年
1
月
1
日
——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一、概述
2015
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条例》规定和要求,围绕市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以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统计制度方法,努力建立与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相适应,组织完善、制度科学、保障有力、服务优质的现代统计体系为目标,认真做好统计信息服务,逐步实现统计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为满足政府决策、社会发展、公众需求发挥应有作用。
(一)健全机构,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巩固通辽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核心作用,明确工作人员职责,加强政务公开办公室与其它科室队站中心的沟通。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建立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小组,严格落实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规定,切实提高局干部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
2015
年,我局共发布政府信息条数:
219
,其中主动公开数:
217
,依申请公开数:
2
,不予公开数:
0
,不予公开原因主要是内部文件及上行请示、报告
0
件。
(二)完善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通辽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通辽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对部分目录信息进行更新完善,在局现有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完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三)顺畅渠道,完善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功能。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的要求,完善门户网站专栏的建设,使公众便捷地通过我局门户网站查询到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统计信息。完善依申请公开答复程序,做好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
(四)围绕中心,及时发布统计政务信息。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统计中心工作,做好公开目录的调整和完善工作,在及时准确发布统计工作的动态、人事、资金、政策法规、月度和年度统计数据、统计业务信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统计信息的同时,
2015
年我局网站新增通辽市十五年统计年度数据及重要数据可视化模块。
图1:2001年
2014年年度统计数据
图
2
:数据可视化产品
统计部门作为政府部门中的服务机构,我局充分认识到提供
“
快、精、准
”
的统计信息是统计职能的最直接体现,我局将继续按照
“
实事求是、客观全面、快精准
”
的要求,以全心全意服务的宗旨,做好统计政府信息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5
年度
219
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统计分析资料类
96
条、业务通知类
14
条、工作动态类
41
条,报刊广播电视类
6
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门户网站、报纸。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件,对统计数据未审核评估前未进行公开,对个人和单项统计资料严格按《统计法》规定不予公开。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
年,我局未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