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2-09-25 16:12
信息来源:
通辽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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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市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管理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及人员培训。建立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联合惩戒机制。建立统计违法举报机制,负责受理、办理、督办统计违法举报,依法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违法行为,负责统计违法案件移送工作,归档管理统计违法案件,指导监督全市统计执法工作。负责拟订统计执法监督工作规划和目标,起草统计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承担本机关行政赔偿、行政应诉和听证等法律事务工作,负责机关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建立完善统计信用制度。协调拟订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规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协调拟订全市统计调查制度,依法审批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监督检查各旗县市区对国家、自治区、市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指导部门统计工作。组织协调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建立、管理和维护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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