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08-23 16:52
信息来源:
通辽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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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通辽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和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围绕一个中心、抓好三大调查、提升三个服务、夯实四项建设”的工作思路和“准确、优质、严格、高效”的工作目标,即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抓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常规统计调查和社情民意调查,提升服务市委和政府决策、旗县部门等基层统计、社会公众质效,持续夯实统计法治化建设、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统计信息化建设、统计队伍建设,做到统计数据“准确”、统计服务“优质”、统计执法“严格”、统计分析“高效”,用真实准确的统计数据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一、2023年工作总结
(一)坚持政治引领,全面聚力融合跃升。一是理论武装扎实有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统计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全年共召开集体学习30余次,党组(扩大)会议29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5次,部署落实工作,定期调度推进。二是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坚持把党建工作放到中心工作中来思考、来安排,从严从实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党支部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全年召开党支部委员会12次,主题党日12次,组织开展“同声颂党恩·永远跟党走”迎“七一”文艺汇演和第二届职工趣味运动会,增强统计干部凝聚力和向心力。三是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准确把握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总要求和目标任务,一体推进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建章立制,全年共举办读书班3期7天,专题研讨交流9次,局党组书记讲授专题党课3次,分管领导讲授党课4次,开展各类学习活动50余次,下沉基层调研26次,形成调研报告6篇,发现问题16个,提出解决措施14条,解决问题12项。
(二)紧盯监测预警,强力助推高质量发展。一是监测预判全面及时。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密切跟踪监测重点指标、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做到联网直报事前预判、事中监测、事后分析,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把脉建言。扎实开展旗县(市、区)党委书记落实“五大任务”担当作为专项目标考核监测评价,将数据收集、计算和汇总报至组织部和相关部门。二是分析研判精准有效。通过数据对比分析把握发展变化、找准短板弱项、挖掘优势潜力、掌握经济规律,为经济发展科学决策提供针对性、可行性和实效性建议,全年共撰写各类统计信息、报告、专报等243篇,针对投资项目、能耗形势、经济运行等16篇统计报告、专报获市委和政府主要领导、相关领导批示,1篇统计调研获盟市统计局优秀统计分析报告一等奖,统计信息、分析报告量质齐升。更新升级统计月报、手册、公报、年鉴等统计产品,为我市各项指标数据的查询和参考提供一手资料。制定通辽市主要经济社会指标规范发布和使用数据清单,收录34个部门、107项指标,为市直部门和社会公众来函来电提供3千余笔数据,快捷高效满足统计数据需求。自主开展疫情、消费、就业等7项社情民意调查,将人民群众的所思所盼汇总反馈市委和政府。三是统计信息宣传影响广泛。利用网宣平台,讲好统计故事、传播统计声音、普及统计知识,利用各媒体渠道推送统计动态、数据分析785篇,其中市“两办”采用176篇,自治区统计局内网采用228篇,国家统计局内网采用11篇,宣传解读经济形势,积极引导发展预期。召开经济运行新闻发布会4次,及时晾晒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成绩单”。
(三)强化监督质效,深入推进法治建设。一是刚性统计执法。全市共对143家企业(项目)开展统计执法检查、8家企业开展涉外调查专项检查和10家企业开展“双随机”检查,对相关企业依法处理,坚决防治统计造假行为。二是强化协同机制。在持续推动统计监督与巡察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作基础上,与纪检部门和审计部门建立监督协同机制,进一步形成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合力。三是全面普法宣法。提请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进党校上讲台,在各类培训会议讲授统计法律法规11次,培训覆盖1000余人次,进一步提升依法统计意识。组织开展通辽市“9•20”统计开放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和“五经普”宣传月活动,印发统计法宣传手册2000余份,深入宣传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和统计法律法规相关知识。
(四)深入谋划部署,全域铺开“五经普”。一是高位启动部署。市委和政府定期调度“五经普”工作情况,推动成立通辽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全市9个旗县市区第一时间成立普查机构,制定“五经普”工作任务安排和时间表,多次召开部署推进会议,高标准谋划推进各阶段工作。二是高速推进落实。市经普办积极落实“人、财、物”保障,全市批复普查经费1111.1万元,选聘“两员”4091名,划分普查区2568个,普查小区3297个,标绘建筑物34173个,与市监、税务、编办、民政等32个部门对接收集整理部门数据,形成36.6万个单位和个体户的清查底册,高质量完成“地毯式”清查登记和查遗补漏工作,全市累计上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182784个。三是高效统筹宣传。全方位、多维度、广覆盖组织普查宣传动员,印发宣传海报10000份、清查告知书70万份,联合运营商发布清查公益短信100多万条,为普查正式登记打下坚实基础。同时,市经普办组织召开各类普查培训会议8期,培训到县、乡两级累计5000余人次,确保培训内容、培训质量、培训效果“三到位”。
(五)提升数据质量,夯实统计“堡垒”建设。一是从严把关统计数据。提请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通知》,从3个方面提出了16项具体要求保障数据质量。全年实地核查企业(项目)794个,平台标记查询万余次,切实保障源头统计数据质量。二是助力企业升规纳统。积极开展准四上企业核查和月度入库工作,及时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入库申报,全面做好名录库更新维护,截至目前,全市共审批入退库单位314个。三是夯实统计规范化建设。对全市五个领域的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实地调研督导,共检查7个旗县、8个部门、7个乡镇、10户企业、4个工业园区,针对调研结果进行建章立制,查缺补漏,推送6个苏木乡镇获评全区规范化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四是扩大统计培训覆盖面。针对统计机构、相关部门和联网直报企业开展“全面培训”,开展统计大讲堂11讲,各类统计业务培训班45次,培训千余人次,有效提升统计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同时,针对重点企业(项目)开展“上门宣讲”,编发统计易错指标手册3000余份,推动企业规范统计行为。五是加强基层统计队伍建设。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孟宪东连续两年对统计队伍建设作出批示,推动基层统计队伍结构趋于合理,旗县统计机构在去年新增4个事业单位、27个事业编制和7个政府购买公益岗位等基础上,今年新增11个事业编制、20个政府购买公益岗位,基层统计力量进一步充实。
(六)立足改革创新,有效推动重点工作。一是推进统一核算工作。完成2022年和2023年前三季度国民经济和派生产业增加值核算任务,实现自治区、盟市和旗县市区地区生产总值汇总数总量、速度和结构基本衔接。制定印发2023年季度旗县市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方案、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办法和GDP数据发布方案等文件,形成方法规范、指标齐全、发布及时的核算体系。编制完成2022年度实物量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摸清自然资源资产“家底”,报好全市“生态账”。二是服务绿色发展。优化能源统计核算工作,推进全市各领域节能降耗工作,加强能耗“双控”政策与“双碳”目标任务有效衔接,准备碳排放核算前期工作,为绿色发展提供统计服务。三是探索统计创新。完成国家、自治区统计局相关专业报表、调查改革任务,针对投资项目部分采用原始凭证为填报依据的项目票据繁杂,日常审核与线上核查工作耗费了大量人力与时间的问题,推动OCR技术辅助线上核查,正处在试验阶段的OCR工程可将凭证数据提取并汇总计算,在保证质量的同时最大限度的减轻审核负担。根据最新一轮压力测试结果,每千张凭证计算时间为7分钟(机打无手写)。
二、2024年工作主要思路
202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通辽市统计局将围绕“1234”工作思路,做好全年统计工作:一要聚焦“一个中心”,坚持以提高数据质量为中心。二是突出“两项重点”,扎实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进一步强化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三是优化“三为服务”,以真实准确的统计数据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以及时精准的统计分析研判为市委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以优质高效的统计咨询为社会公众需求服务。四是促进“四个提升”,促进统计数据提“质”、统计监督提“严”、统计服务提“效”、统计队伍提“能”。
(一)坚持党建引领推动统计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建立完善党建工作有关制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有序推进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发挥好局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推进统计改革创新发展提供坚实政治保证。
(二)全面抓实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加强各专业数据质量核查,强化源头数据的审核把关,逐级落实数据质量审核责任。针对旗县级统计机构、企业统计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全面开展统计普法、统计业务、统计台账、入库纳统和诚信企业等培训指导服务,切实保障源头数据质量。
(三)精准加强经济形势研判分析。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年度预期目标,及时研判各行业运行走势与特点,强化经济发展中的结构性、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分析,增进动态“快报”、热点“专报”和专项“课题”,从统计工作、部门协同、政策发力等多角度提出对策建议。主动加强对统计数据的发布与解读,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关注经济、关注民生,不断扩大统计知晓率、影响力。
(四)坚持不懈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提升领导干部、统计人员、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统计法治意识。扎实开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用好统计执法监督“利剑”,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
(五)有力抓实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持续开展干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实施部门、乡镇、企业统计人员“千人培训”计划,分类分级开展覆盖政策法规和统计专业全面培训,切实增强统计人员业务能力和法律意识。加强乡镇、部门、企业业务指导,按时按质推进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
(六)稳步推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紧紧围绕提高五经普数据质量,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强化普查数据质量全流程管控,不断优化“两员”队伍,做好普查登记指导,加大普查违法案件查处,持续加强普查宣传,及时发布普查公报,充分挖掘数据价值,推动普查成果深入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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