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11-30 17:20
信息来源:
通辽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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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通辽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夯实统计法治建设基础,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为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和干部职工集体学习,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齐抓齐管工作格局,切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统计工作能力和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制定了《2022年通辽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明确责任人、责任科室,确保各项法治工作任务如期完成。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党组定期研究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持续推动并落实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机制,进一步提升统计干部法治意识。
二、加大统计执法监督,推进统计治理法治化
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印发了《通辽市统计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明确检查指标、检查时间、责任分工,全年共对195家企业开展执法检查,高质量完成2022年度执法任务。在执法模式上,确保执法检查工作稳步高效创新开展“1 3 3”执法检查模式,即统计执法检查(数据核查业务指导统计宣传)(各专业认定的数据异常地区常规地区“回头看”地区),努力实现执法检查进一次门办多件事,切实做到检查一家,规范一家,不断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提高。同时按照《统计执法检查处理情况调查方案》要求,不断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基础信息的归集和整理,及时、准确填报《统计执法检查处理情况调查表》,确保统计口径准确统一、数据真实完整。
三、不断充实统计执法队伍力量,提升统计执法水平
为进一步提高执法工作的针对性和执法检查质量,对全市16名统计执法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实质性推进“执法一体化”,实现高位推进、高效运转。通过专题培训、以查代训、案卷评查等方式对全市统计执法证持证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全年召开统计法治业务培训班、统计执法案卷评查等会议10次,重点对统计相关法律法规、统计执法检查业务流程及法律文书制定、案卷制作和归档等内容进行培训,切实把学习内容转化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新思路新方法,为有力实现统计工作规范化、常态化、法治化、专业化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落实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建设。
持续加强普法宣传,印发《通辽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2022年通辽市统计局教育培训计划》,对各旗县市区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时,向企业、工业园区、部门及苏木乡镇发放统计法律法规读本,坚持做到“逢会必讲法”和“统计执法检查必宣法”,将统计法延伸到社会各个层面,着力构建良好的依法统计外部生态环境。9月20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数说新时代,奋进新征程”第十三届统计开放日活动。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门户网站、统计微讯等多种媒体平台上进行“线上”报道;通过在政府办公大楼内、主城区广场、商业街区等地点播放3.短视频、设置展板、发放宣传手册、悬挂宣传标语等方式开展“线下”宣传。同时,结合“法律七进”,加大统计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切实提高社会各界对依法统计的认知程度,扩大统计法治公众接受度和社会影响,为依法统计营造良好氛围。
2023年,通辽市统计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入贯彻落实《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突出抓好统计各项工作和法治工作深度融合,持续加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力度,积极组织开展普法宣传,不断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向纵深发展,切实提升统计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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