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统计局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

2022-04-20 10:00

信息来源:

通辽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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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1年工作总结

2021年,通辽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及全国、全区统计工作会议重点任务,坚持以党建为引领,深入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持续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巩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分析服务能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统计调查,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精准的决策参考和更可靠的统计服务。

(一)坚持政治引领,机关党的建设全面加强

一是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最强党支部建设”为载体,市统计局党组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做到党建与业务工作双融双促,全年召开15次党组会议,系统部署统计改革、普查调查、基层基础、机关党建等工作。二是紧紧围绕党史学习教育,市局以党组会、推进会等形式安排部署工作,制定实施方案、任务清单和推进措施,通过党组会议、中心组学习会、集中培训、个人自学、专题党课、研讨交流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四史”等必读书目,精心组织“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实际梳理14个办实事项目,解决了一批统计调查对象和基层切身利益的难事。全市统计机构党组织扎实开展了一系列主题鲜明、亮点突出的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三是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认真开展组织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召开党总支委员会12次,党员大会11次,主题党日活动12次,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和支部书记讲党课6次,党员干部集体学习48次,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增强。四是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明确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各科室中心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召开全市统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持续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在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指导下,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整治“四风”,切实加强机关纪律作风建设,为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狠抓督察整改,统计法治建设不断强化

聚焦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市委和政府高位统筹,成立以书记、市长为“双组长”的统计督察整改领导小组,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针对4个方面16项整改任务,提出35个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方案,市直有关部门和各旗县市区均按要求制定整改方案;积极推动市委、市政府出台《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清单》,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制”、统计局主要负责人任免双重管理机制写入文件;依法治市办首次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指标列入全面依法治市考核评价反向扣分指标。统计系统紧抓契机,自上而下成立整改工作领导机构,构建起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整改体系,对统计系统反馈指出的4个方面28个具体问题细化为32个整改措施,建立任务清单、实行台账管理,全系统均按要求制定了具体整改方案,对9旗县区统计局的整改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对整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跟踪督办,督察反馈的所有问题均整改完毕。经过持续整改,全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政治站位进一步提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观念进一步增强,防惩统计造假责任进一步压实。

(三)加大管控力度,统计数据质量有效提升

建立统计数据质量月度审核评估机制,严格落实统计数据生产的全流程质量要求,持续提升数据质量管控能力。按照“审核前移,即报即审即改”的原则,突出数据的关联性、准确性、匹配性审核,下发数据审核上万条,及时跟踪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监测月度数据波动,全方位判断数据准确性。组织各专业在全市458户企业开展数据质量实地核查,对18个乡镇苏木36个嘎查村农牧业统计台账进行检查,在数据源头上夯实基层基础。以强化业务培训为提升统计数据质量重要抓手,规范业务培训流程,增加培训学习频次,不断丰富培训内容,通过线上培训、集中培训、现场培训等途径开展统计业务培训56次,培训统计专业人员、企业报表人员、相关部门专业人员千余人,切实扫除业务盲点、避开操作误区。

(四)注重改革创新,统计现代化改革不断深化

推进统一核算工作,修订全市及9个旗县市区地区生产总值年度历史数据,实现区、市和旗三级数据有效衔接。完成了2020年全市民营经济、文化及相关产业等增加值核算。组织实施工业园区统计制度,顺利完成园区内企业统计摸底工作。动态更新维护基本单位名录库,及时反映基本单位的增减变动情况,确保统计基础库数据完整准确。扩大了人口抽样调查样本规模,完成全市9个旗县114个乡镇街道的1514个调查小区入户登记工作。完成了2020年度市本级和2个试点旗县市区【科尔沁区、科左中旗】实物量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和报送工作。积极谋划投资领域台账创新,与绍兴市统计局投资处联合研制了新式投资统计台账(现行版),添加了投资领域提示书,简洁明了的对调查对象进行了“三个告知”。完成自治区统计局通辽地区服务业企业电子台账试点工作。

(五)着力强基固本,统计基础建设稳步提升

精准聚焦《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持续推进“1+4”(苏木乡镇和旗县、部门、工业园区、企业)5个领域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印发了《通辽市统计局关于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旗县级、部门、工业园区、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具体意见的通知》,进一步压实各级各方主体责任,带动筑牢各层面各领域统计基础工作。深入了解苏木乡镇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积极与县乡两级党委、政府沟通协调保障统计基层基础。提请市政府出台《关于政府购买统计调查服务有关事宜的通知》,从2022年起对村(居)级统计、村卡调查及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等统计调查服务实施政府购买,此项经费已纳入2022年财政预算,推动统计工作向村(居)级延伸。坚持按照“先建台账后有报表”原则,全面推行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立,做到“数出有据、有据可查”。完善四级网络建设,延伸统计内网至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基本实现统计四级网络全覆盖。对全市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统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完成“一乡镇一台账”核实工作,基层基础建设逐步完善。通过上下联动、层层落实,基层统计工作能力稳步提升,各级财政投入持续增加,工作条件不断改善,助推“八有八化”取得明显成效,全市142个苏木乡镇全部通过自治区统计局验收达标,2020年至今,全市共10个示范乡镇街道获自治区统计局表彰,分别是科尔沁区建国街道办事处、木里图镇,科左中旗保康镇、保康街道办事处,开鲁县开鲁镇、东风镇,扎鲁特旗鲁北镇街道办事处,奈曼旗大沁他拉镇,科左后旗巴胡塔拉苏木,库伦旗库伦镇。

(六)加强统计监督,依法治统工作扎实推进

一是建章立制。印发《通辽市统计局数据质量追溯问责制度》、《通辽市统计局统计违法问题线索移交制度(试行)》等文件,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二是严格执法。制定年度统计执法监督检查计划,对118个联网直报企业开展了统计数据执法检查、核查,实现主动执法检查零突破,发现12户企业存在违法行为并启动处罚程序,对2户企业责令整改,6户企业行政警告,4户企业行政警告并罚款。三是深入普法。组织开展“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宣传活动,印制宣传手册、海报、展板5000余份,全市统计系统广泛普法、深入宣传,推动统计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在全社会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四是广泛培训。对统计系统、有关部门开展统计法律法规专题培训3次,知识测试3次,统计违法案件警示教育2次。

(七)强化监测分析,统计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统计监测分析方面,根据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和目标任务,对重点指标、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行跟踪监测、预警预判,全年共撰写各类统计信息74篇,按时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编发《统计手册》和《统计年鉴》,及时准确的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速度、规模和水平,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提供精准参考依据。数据解读服务方面,举办2次经济运行新闻发布会,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统计分析、普查数据等信息86条,向社会公众提供科学权威的统计数据解读服务。自主开展并完成委托的“双城”同创、交通、生态环境满意度等14项调查,累计完成调查样本29682个,形成调查报告11篇,调查专报4篇,高效服务市委政府决策,主动服务社会公众。普查核算方面,在主要媒体发布通辽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并进行数据解读,编发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汇编》,《通辽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报告书》获得自治区党委常委、通辽市委书记孟宪东批示。巩固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成果,实现核算数据的上下衔接、横向可比,使核算结果反映全市经济发展实际。此外,建立能耗监测联动工作机制,修正各旗县市区地区能源平衡表历史数据,跟踪监测全市能耗“双控”情况,为能耗“双控”目标的顺利完成打好基础。

(八)加强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水平明显提升

一是落实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各部门均建立了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组织开展了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清查自查工作。二是制定《通辽市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制度》,规范管理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督促落实市直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考核管理办法,加强与各部门沟通协调和服务指导,推动部门统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部门统计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统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二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六届二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全区统计工作会议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按照“围绕一个中心、做好三个服务、加强四项建设”的工作思路,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中心,主动服务好市委市政府决策、服务好旗县部门等基层统计、服务好社会公众,持续推进统计法治化建设、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统计信息化建设、统计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统计改革创新能力,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用真实准确的统计数据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一)强化数据管控,持之以恒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一是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以及统计法律法规的再学习再贯彻再落实,从严从实从细落实《监督意见》,认真落实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经济运行监测分析联席制度加强经济运行研判调度工作的通知》(通政办字〔2022〕4号)和《关于加强部门协作提高统计质量强化经济运行调度的通知》(通政办字〔2022〕5号)文件精神,坚持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中心任务,要在做好各项常规统计调查工作中,树牢数据质量第一理念,报真数、说真情。二是坚持好完善好数据质量评估、审核、核查方法机制,落实落细各专业数据质量控制办法,进一步做准做实各专业数据。三是下功夫钻研制度指标,练好基本功,不断提高数据质量审核能力。四是深化统计业务培训,创新培训方式,拓宽培训渠道,丰富培训内容。五是推进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加大现场核查频次、力度,确保应统尽统、统必合规。六是强化统计调查单位管理,规范“四上”企业入退库审批流程,做好其新增、变更、退出管理工作,加强拟纳入单位和在库单位的属性指标、经营状态现场核实核查。七是扎实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工作,有效利用部门行政记录数据,收集部门行政审批登记资料,开展基本单位统计调查,做好基层数据的核实、改错及剔重工作。

(二)坚持精准研析,深入开展统计监测分析服务

一是注重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维度,将政策效果、客观情况、统计数据有机结合,密切跟踪监测全市经济社会运行新形势新变化新特点,切实发挥准确研判、前瞻预判、防范风险、稳定预期的统计监测服务作用。二是做好劳动工资统计,扎实推进人口抽样调查。三是按照国家统计局统一要求,持续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后续工作,有序筹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四是以提高在自治区统计局及市委和政府的信息采用率为目标,推动统计信息分析“量质齐升”。五是加大上下级统计局之间的沟通合作力度,联合组织开展专题统计分析研究,努力在自治区统计局优秀分析评比中取得好成绩。

(三)突出依法治统,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

一是切实履行好贯彻中央《监督意见》的主体责任,制定具体落实举措并抓好执行,推动地方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抓好《监督意见》的落实。二是以“1+3+3”为抓手,即统计执法检查+(数据核查+业务指导+统计宣传)+(各专业认定的数据异常地区+常规地区+“回头看”地区),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统筹市旗(县)两级统计执法力量,市级实现执法检查常态化,旗县级独立开展执法检查,全面消除执法空白。三是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和《内蒙古自治区统计违法案件查处规程(试行)》,依法规范统计违法案件查处流程,充分利用《责令整改通知书》,对没有达到处罚标准的被调查对象加大问责力度,及时进行提醒,认真开展整改,对违反统计法的调查对象认真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进行处罚。四是加快推进统计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对统计失信企业失信人员的公示和联合惩戒以及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力度。五是研究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的具体举措,做好统计监督与纪检监督、巡察监督有效衔接,加强统计监督结果的运用。六是强化普法宣传,营造诚信统计氛围,系统推进“八五”普法及“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各项宣传教育活动。

(四)定向精准发力,持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乡镇统计方面,要在做好分类管理的基础上,全面推动实现村级统计报表电子化,推进名录库更新维护向村(居)一级延伸,并扎实推进“四上”单位的入退库资料收集和实地核实工作,进一步推动规模(限额)以下及扩大调查范围单位统计调查的催报、核实等工作;要进一步优化“八有八化”检查方式,市局要进行全面检查,实地检查的比例达到50%以上,旗县局要对所辖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每年至少实地检查两次;同时,“示范”乡镇街道仅占全市142个苏木乡镇街道的7%,要巩固“八有八化”建设成果,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投入人力、物力和财力,力争更多的苏木乡镇街道达到“示范”标准。旗县统计方面,重点是压实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开展统计数据核查,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准确。部门统计方面,要加强对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的服务,为部门建立统计制度、改进调查方法提供专业指导,持续推进部门统计数据共享共用;要依法强化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监管,坚决杜绝非法调查。园区统计方面,要以“一园区一台账”为抓手,持续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企业统计方面,做好我市的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培训指导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基层统计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充实丰富培训内容,改进创新方式方法,不断提升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能力。

(五)激发内生动力,着力加强统计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抓住“关键少数”提能力,努力将全市各级统计领导班子打造成信念、政治、责任、能力、作风“五过硬”的统计领导团队。二是充分利用现有编制资源充实统计工作人员,提升综合素质,保持统计队伍基本稳定,逐步解决统计人员配备不足、专业人员少、基层统计人员更换频繁与统计任务繁重矛盾较为突出的问题。三是推动建立一支以村级统计员为主体的基层统计队伍,解决基层力量薄弱的问题。四是加大统计培训覆盖面和频次,市旗两级统计局要加大对企业和基层统计人员的统计业务培训指导力度,邀请自治区统计局相关专业专家到通辽来为我市统计干部和企业人员进行专题指导,加强统计方法制度、统计法律法规等培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法律意识。五是创新培训形式,利用“统计大讲堂”,组织开展交流研讨、知识竞赛等活动,激发统计系统党员干部“学理论、学业务、争一流”的精气神,强化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锻造成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统计队伍。

(六)树立创新导向,全力以赴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

一是加大统计数据数字化、信息化研发力度,采用直观、便捷、新颖的呈现方式最大程度实现数据开放和利用效率,为领导研究和决策提供数据支撑。二是提高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发挥网络载体宣传阵地、服务窗口、交流平台的职能作用,及时更新活动栏目及相关内容。三是拓宽统计产品数字化呈现渠道,开发建设“数据通辽”APP,开发并充分利用好通辽市固定资产投资地理信息监测平台系统和通辽市企业一套表自主上报平台系统,提升通辽统计影响力。四是强化网络安全保障,定期对计算机服务器、交换机等设备状况进行检查,对专业计算机随时维护,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切实保障网络畅通和网络安全。

(七)凝聚发展合力,全力推动统计现代化改革

一是加强能耗“双控”监测预警,做好碳排放核算准备工作。二是扎实做好工业园区统计监测。三是扎实推进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强化月、季、年度主要指标监测,编制好实物量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做好文化及相关产业等派生产业核算及数据发布工作。四是持续推进投资、工业、服务业等重点领域统计制度改革等。五是全力打造专业化、高素质的创新团队,常态化研究统计改革创新工作,为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提质增效。

(八)从严从紧从实,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是持续强化政治建设要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强调的“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始终把政治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坚决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通弄懂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要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组织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有机融合。二是切实加强党的建设。要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最强党支部”建设提质升级为抓手,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坚持调查研究到一线、支部共建到一线、培训指导到一线、服务辅导到一线,把统计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巩固提升统计数据质量、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坚强战斗堡垒,不断提高全市统计干部的学习能力、调研能力、分析能力、创新能力和实干工作能力;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实干实绩为导向,切实把敢扛事、愿做事、能成事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要抓好统计系统人才工作,积极向本地党委和政府以及组织、编制、人事等部门汇报好编制、干部、职称等情况,争取支持,用好用足本地区本单位的编制资源。三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要持续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实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持之以恒锤炼过硬作风,全力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能,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坚持细处着眼,从人、财、物、数等关键环节抓起,持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常态长效,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让广大党员、干部在风清气正的环境中更好地干事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