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统计局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

2021-09-26 09:35

信息来源:

通辽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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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0年工作总结

2020年,通辽市统计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统计局的工作部署,突出依法治统主线、加强基层统计工作和统计基础建设,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服务能力,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高质量数据服务。尤其是在疫情期间,我们做到了统计工作不乱、数据不断,重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切实保证了统计数据质量,客观反映了疫情影响、经济复苏、稳中向好的发展实际,正面引导社会预期,支撑服务各项决策,较好地发挥了统计职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突出依法治统主线

一是加大统计执法力度。配合自治区统计局对我市霍林郭勒市、扎鲁特旗共70户规限上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展了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对4户违法单位做出了处罚决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追责,对违法企业进行处罚。二是迎接国家统计督察。9月16日至26日,国家统计局2020年第12统计督察组进驻通辽市开展统计督察工作。统计督察期间,督察组在我市科尔沁区、奈曼旗随机抽取60户企业(工业企业30户、贸易企业30户)开展执法检查,走访4个乡镇(街道)检查基层统计工作。三是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工作,制定相关制度,规范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办法。四是加大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在市委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安排了统计法规专题讲座。在科尔沁区、科左后旗、开鲁县、库伦旗、扎鲁特旗为700多名旗县科级领导干部讲解统计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五是配合有关部门完成了“双随机”统计执法工作。

(二)加强基层统计工作和统计基础建设

一是加强苏木乡镇“八有八化”建设。6月29日市统计局举办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培训班,10月22日召开各旗县市区统计局长座谈会,专题调度和部署各旗县市区推进落实“八有八化”建设。8月21日在扎鲁特旗召开了苏木乡镇(街道)基层统计工作现场会,推动全市基层统计工作上了新台阶。市统计局主要领导到开发区、科尔沁区河西街道、霍林街道等乡镇街道办就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实地考察统计工作站,与统计助理、统计工作人员沟通了解名录库维护、乡卡村卡填报情况、基础统计工作硬件条件,积极解决苏木乡镇“八有八化”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全市143个苏木乡镇(街道)基本达到了“八有八化”要求。二是全力推进旗县、部门、工业园区、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全市1037户“四上”调查单位、重点项目单位已经全面建立电子台账。全年共举办统计业务培训班11次,相关部门、旗县、乡镇、企业统计人员600余人次参加,提升了统计人员素质。三是做好“四上”企业入退库工作。按照“四上”企业申报的工作流程做好业务指导,严格筛选,做到应入尽入,切实保证入库企业质量,对达到而未入库的“四上”企业规模单位进行全面检查。2020年,全市“四上”企业第一批入库共39户,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9户,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25户,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5户;退库52户,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户,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33户,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9户。

(三)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服务能力

一是提高统计服务水平。通过撰写季度统计分析报告,对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寻找问题短板,提出预警并有针对性的提出措施建议。每季度及时向主要媒体及网站提供GDP指标数据,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充分满足社会公众对于政府统计服务的需求。在通辽市人民政府网发布统计数据,在通辽市统计局网站等平台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10月26日,召开前三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发布会,解读面对新冠疫情前三季度全市经济运行情况。二是加强统计分析和数据解读。全年共撰写统计专报4期,统计信息25篇、统计调研3篇、统计报告8篇,主要经济指标分析11篇。全年在通辽统计微讯推送信息120余条,阅读量突破10万次,在通辽日报刊登全市经济运行情况4次。组织完成社情民意调查自主调查8项,共撰写社情民意调查报告5篇,社情民意调查专报7篇。共编印通辽市统计月报9份,分盟市主要经济指标排位表10份,分旗县主要经济指标排位表10份。制作2019年《通辽统计手册》1份,编印完成《2020年通辽统计年鉴》。发布《通辽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及时向政府网站及媒体发布主要经济指标。三是巩固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各专业采取重点企业调研、电话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企业核查力度,全年共核查(查询)企业数据11973次,及时了解源头数据,严把统计数据质量。依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修订历年各旗县市区地区生产总值。对700余个统计调查对象开展名录库维护更新。

(四)全力推进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各项工作

2020年1月,市政府成立“七人普”领导小组,全市9个旗县(市、区)、143个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2553个村(居)委会全部成立了普查机构。市旗两级共安排人口普查经费3542万元,全市人均普查经费超过11元,各项普查物资及时分配到位。2020年6月5日至7月15日,市人普办分别在科尔沁区、科左后旗、开鲁县的城乡结合区、牧区、农区三个普查区开展了人口普查综合试点,圆满完成了试点全过程演练。在建筑物标绘阶段,全市重新核实了旗县、乡镇的边界,共划分普查区2553个,普查小区13933个,标绘建筑物729320个,做到了标绘建筑物不重不漏、信息填写规范,相关质量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全市人口普查选聘、培训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共16905人。制定了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全方位拓宽宣传渠道,全市上下共组织开展宣传活动52场,营造了人口普查“家喻户晓、人人支持”的良好氛围。

10月11日开始至10月31日,人口普查摸底阶段。全市1.6万余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深入各普查小区,逐户开展入户摸底登记。10月12日,通辽市召开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通报了全市人口普查开展情况。11月1日至11月30日,人口普查正式登记阶段。11月1日至11月15日为短表登记阶段。11月16日至11月30日为长表抽样登记阶段,全市共抽取10.4万户,33.2万人。在普查登记的过程中,我们做到了全面清查、全面登记,不漏一户,不重一人,确保普查对象全面覆盖,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市统计局成立市级督查组和质量验收组,先后4次对全市人口普查登记质量各个阶段进行核查,对登记工作进行检查、验收。11月4日至7日,自治区人普办督察组到我市督查指导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先后深入到科尔沁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左后旗和奈曼旗、开鲁县进行实地入户核查。12月14日至17日,国家人口普查事后质量抽查工作组到我市科左中旗2个普查小区、225户进行质量抽查,我市人口普查数据得到了自治区、国家质量抽查组的肯定。

(五)做好第四次经济普查后续工作

一是核算“四经普”数据和2019年度各旗县地区生产总值,向政府网站及媒体发布2019年度主要经济指标。二是发布《通辽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三是表彰总结自治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四是完成《通辽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鉴》编辑印刷工作。五是开发利用“四经普”数据,撰写“四经普”论文。

(六)做好农牧业调查和“小康”“两纲”监测工作

一是完成2020夏季牧业年度调查入户登记、录入审核、汇总工作及事后数据质量抽查工作。完成上半年农业总产值核算。接受自治区统计局对县域经济上报各项指标抽查。二是汇总分析相关部门上报的“小康”指标数据,监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度,分析问题提出建议。三是上报汇总2019年妇女儿童监测指标的实施情况,对部门填报的数据进行核对、求证,数据符合实际发展情况,总体进展顺利。

(七)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统计调查

2020年,市统计局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统计工作,坚持疫情防控不放松,制定工作方案,配齐防控物资,及时做到疫情防控排查,扎扎实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在年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市统计局组建党员抗疫志愿服务队参与包联科尔沁区团结街道东顺社区疫情防控70余天,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斗争中守土尽责,经受住了考验,科尔沁区团结街道特赠送市统计局“联防联控抗疫情,共驻共建一家亲”锦旗一面。积极开展各行业企业疫情调查工作,先后15次开展“当前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调查”,积极掌握企业复工复产情况。通过强化部门信息共享、重点项目督查、重点行业调研、数据核查企业电话跟踪情况等方式,全面监测全市各行业企业运行情况。

(八)加强统计文化建设

更新走廊宣传展板44块,扎实推进政治机关建设,大力宣传统计新形象、新作为。开展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征文比赛,共5集,采用文章58篇。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建设的教育效果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党风廉政建设知识测试。12月29日举行全市统计系统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全面提升全市统计系统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激发统计队伍活力。

(九)着力加强党的建设

一是党组书记认真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始终把抓好基层党的建设工作作为首要任务,把党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通辽市统计局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和《2020年通辽市统计局党建工作目标》,把党建工作要点直接落实到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真正形成了党总支部书记亲自抓,党总支部委员配合抓,党务工作人员具体干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二是扎实推进党建标准化建设,修订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开展组织生活,在各支部坚持落实“三会一课”、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等制度,加强党员考核管理,提高党性修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三是加强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负面清单。四是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推动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五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在5月14日和10月22日召开了由局全体职工和旗县市区局长参加的全市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督促全市统计系统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二、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全市统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统计局工作要求,突出依法治统主线,营造风清气正的统计生态,加强基层统计工作和统计基础建设,加强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工作水平,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高质量的统计数据服务。

(一)突出依法治统主线,加大统计监督力度

一是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作为全市统计系统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加强统计监督,切实担负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二是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建立常态化执法检查机制,利用“双随机”执法检查和专业数据核查,保持统计执法高压态势,严肃查处漏报、瞒报、拒报等违法行为。提升发现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能力,严格公正执法,严肃追责问责,及时曝光统计违法案例,认真开展警示教育。三是加大统计普法培训和宣传。持续推动全市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抓好领导干部、基层统计人员、企业负责人、社会公众等不同层次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进机关、进企业。深入各行业各部门和统计调查对象(企业)广泛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宣传,提高全社会依法治统意识。四是抓好国家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全面梳理国家统计督察反馈的问题,对标对表,坚持问题导向,积极配合自治区统计局全面开展问题整改,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重视和加强统计工作,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扎实做好督察“后半篇文章”。

(二)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高统计工作规范化水平

一是推进苏木乡镇“八有八化”建设。2021年上半年计划召开一次全市苏木乡镇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现场会。二是推动旗县级、部门、工业园区、企业统计工作规范化,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企业统计电子台账,确保先有凭证(台账)后有数,切实在源头上保证数据真实性,2021年计划开展2次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检查。三是加强统计专业工作规范化。以完成自治区专业考核目标、市委市政府实绩考核目标为导向,分解任务,压实旗县、乡镇、企业、园区工作责任,建立工作日历和工作台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四是做好“四上”调查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工作。

(三)巩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强化统计监测评价和分析服务

一是巩固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根据制度和指标变化以及上年度数据核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完善细化各专业数据质量评估管理办法和数据质量核查工作流程。在执法检查、数据核查和专业调研中,加大易错指标的查询审核检查力度。持续完善跨维度、跨报表、跨指标之间数据关联审核机制,加大与部门数据核实比对力度,进一步做准做实各专业数据。严格对数据生产过程全程管控,压实各层级各岗位责任,确保数据真实可信。二是做好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监测分析紧扣市委、市政府宏观调控决策部署,加强对月度、季度、半年和年度经济形势预测预判,强化对经济运行热点难点问题深度研析,提升统计监测的前瞻性和有效性。结合区域结构、行业结构,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苗头性趋势性问题的预警预报。加强对全市能耗“双控”制定的目标任务统计跟踪监测,准确客观反映全市能耗“双控”完成情况。三是提高统计分析研判和服务水平。加大统计产品开发力度,激发广大统计干部职工分析研究积极性,充分挖掘丰富的统计数据,提升捕捉问题的“敏锐性”,提高调研“针对性”,提升统计分析研究的深度和广度,确保推出更新、更优的统计产品,更好满足公众多样化统计信息需求。加大数据解读力度推进统计信息公开透明,丰富统计数据发布内容,推动统计媒体融合发展,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热点问题,加强对社会公众的统计数据服务,引导好社会预期。组织好社情民意调查,及时反映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报告。

(四)全面开展各项统计调查,持续深化重点领域统计制度方法改革

一是全面实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巩固好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成果,做好全市季度、年度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工作,严把各项核算基础数据审核关。强化部门沟通和协同,夯实核算基础数据。做好地方资产负债表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加强能源消费核算,客观反映能源生产、销售、库存、消费等情况。二是积极推动其他领域统计改革。贯彻执行国家“四下”单位抽样调查制度,合理扩大样本量。抓好资质外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扩大样本季度统计。认真实施贸易限下抽样调查方案,鼓励将符合扩大调查范围限额的限下样本单位纳入扩限平台,按月跟进数据上报情况。指导苏木乡镇一级做好乡卡及村卡填报。做好医院研发活动统计。持续推进劳动工资统计,为季度GDP核算提供数据支撑,加快建立健全劳动工资统计台账。三是做好各项统计调查。扎实推进农业、规上工业、能源、投资、建筑业、规上服务业、限上贸易、劳动工资、科技、居民收入、消费价格、劳动力调查等各项常规统计调查。做好规下工业、限下贸易等抽样统计调查。

(五)扎实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后续工作

一是及时发布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开展普查数据汇总和评估,做好数据发布和解读工作,回应社会各界关切。二是高质量完成人口普查资料开发利用工作。编辑出版人口普查资料,组织开展课题研究,形成一批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提供依据。三是精心组织普查总结表彰。做好人口普查工作总结,为今后更好地开展人口普查积累宝贵经验,做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和表彰。

(六)以党的建设保障和引领统计工作

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着力加强关党组织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学习贯彻党内法规,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丰富党内政治生活的内容,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在夯实思想政治根基上持续用力、靶向用力,夯实机关党员干部思想理论基础。持续抓好主题教育成果转化,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常抓不懈,推动党员干部把初心和使命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把党的领导贯穿统计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强化思想理论武装,确保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统计部门落细落实。二是持续正风肃纪反腐,深入推进政治机关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政治监督,引导全局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坚决不碰法律法规红线。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持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压实“两个责任”,持续从严开展正风肃纪,积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宣传思想工作,强化意识形态建设,统一思想,明确职责,抓住关键,夯实基础。三是持续推动强化统计队伍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升干部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积极适应统计工作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着力打造一支作风过硬、业务精良、能力较强,忠诚党、忠诚统计事业的统计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