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10-17 10:43
信息来源:
通辽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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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统计局 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5年部门联合抽查方案》的通知
通辽市统计局、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科室:
为进一步强化统计调查对象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调查制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按照《通辽市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通市监发〔2025〕54号)要求,我局将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通辽市科尔沁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通辽市统计局
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15日
通辽市统计局 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部门联合抽查方案
根据《通辽市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文件要求,通辽市统计局拟联合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2025年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主体
发起部门:通辽市统计局
联合部门: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检查对象
随机抽取通辽市科尔沁区规模以上企业5家。
三、检查事项
通辽市统计局: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
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即时公示信息情况;2.年度公示信息情况;3.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4.名称规范使用情况;5.经营(驻在)期间情况;6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要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情况;7.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情况;8.注册资本实缴情况;9.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10.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情况。
四、检查时间
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1月30日。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检查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筹划、精心组织,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查任务。
(二)强化信息报送。执法检查人员要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到协同监管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向社会公示。
联系人:
通辽市统计局 珠 丹 (0475—5775270)
通辽市场监督管理局 刘国明 (0475—5773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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