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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统计局 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部门联合抽查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10-17 10:43

信息来源:

通辽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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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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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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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统计局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5年部门联合抽查方案》的通知

通辽市统计局、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科室:

进一步强化统计调查对象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调查制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按照《通辽市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通市监发202554号)要求我局将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辽市科尔沁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通辽市统计局    

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15日  


通辽市统计局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部门联合抽查方案

根据《通辽市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文件要求,通辽市统计局联合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2025年部门联合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主体

发起部门:通辽市统计局

联合部门: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检查对象

随机抽取通辽市科尔沁区规模以上企业5

三、检查事项

通辽市统计局: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

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即时公示信息情况;2.年度公示信息情况;3.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4.名称规范使用情况;5.经营(驻在)期间情况;6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要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情况;7.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情况;8.注册资本实缴情况;9.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10.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情况。

四、检查时间

20251020日至20251130日。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检查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筹划、精心组织,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查任务。

(二)强化信息报送。执法检查人员要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到协同监管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向社会公示。

联系人:

通辽市统计  0475—5775270

通辽市场监督管理局 刘国明0475—5773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