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07-01 14:45
信息来源:
通辽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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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做好2024年度全市统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执监管工作,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提升统计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特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对象
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有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二、检查内容
统计基础工作的规范性,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检查。
三、检查方式
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和“信用中国”平台推送的通辽市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果,抽取不同信用风险等级的5户企业作为检查对象,开展实地检查。
四、确定检查人员
根据统计执法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相关要求,从全市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2名执法人员开展检查工作。
五、检查时间
统计执法检查时间从6月至10月底结束,按照准备、检查及处理和总结三个阶段安排。
(一)准备阶段(6月至7月中旬)。制定工作计划,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要求,做好公示工作,完善全市统计执法人员骨干库,并开展统计执法人员专业培训。
(二)检查及处理阶段(7月下旬至10月中旬)。按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发现违纪违法行为,及时按照行政执法有关程序立案查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
(三)公示阶段(10月下旬)。抽查检查工作结束后,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公示抽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为促进企业诚信自律经营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六、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实施。要高度重视本次抽查检查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从检查人员名录库中抽取符合专业要求的执法人员,相关科室要选派专业人员共同推进抽查检查工作。
(二)严守工作纪律。检查人员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严守客观、公正、严肃的工作纪律,做到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监管,廉洁自律,坚决杜绝营私舞弊行为。
(三)做好宣传引导。要借助统计微讯平台、官方门户网站等渠道,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相关信息报道,集中公布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提高监管的影响力和震慑力。